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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匪患猖獗闫家发迹,父子成仇自立门户

  第三十五章 匪患猖獗闫家发迹,父子成仇自立门户 (第1/2页)
  
  闫惊华四五岁的时候,母亲就被父亲给毙了。
  
  年幼的闫惊华吵闹着要吃母亲做的糖葫芦,因为母亲的糖葫芦糖炒的又甜颜色又鲜亮,一点苦味都没有,他可是一点苦都吃不得的。
  
  母亲把他托付给奶妈,亲自去伙房。
  
  闫惊华趁奶妈不注意,偷跑出去找母亲,结果到了伙房门口,就看到父亲开枪朝里一通乱打,伙房里就传出母亲和一个男人痛苦的呻吟,闫惊华躲到父亲身后偷看,却看到母亲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。
  
  他的鼻子里立刻充斥着血腥和焦糖混合着的怪味,他蹲到地上就是一顿干呕,却被父亲夹起来丢给奶妈。
  
  从那以后,他一点糖都吃不得,也不许别人在他面前吃。
  
  他长大以后,一次去萨哈连的集市上看到卖糖葫芦的,那一颗一颗红的鲜亮的山楂穿成串插在茅草做的杆上,母亲躺在血泊里的场景又浮现在眼前,就好像面前的糖葫芦,他立时感觉血液冻结,腿软到不能站立,胃里翻江倒海,吐的浑身都是。
  
  他觉得母亲是在怪他非要吃糖葫芦,他觉母亲的死都是父亲的错,是父亲害了母亲,害得他从小失去母亲。
  
  所以,每当他要去一个地方前,就会要求手下把这个地方所有卖糖葫芦的都清走,一根糖葫芦都不准留下。他与父亲的关系自然也很不好,一切能让父亲感觉不好受的事,都会让他好受。
  
  与父亲闫久寿的沉稳不同,他更喜欢张扬。在赌馆失手打死了人,当时他是背着父亲私自下山,出了人命后就被带去警署,差点没被打死。后来闫久寿在警署打点了关系后他才被放了出来。
  
  三个月以后闫惊华的伤彻底好了,找了十八罗汉里排行老幺的伏虎罗汉赖川,带了几个人将打他的警察和他全家都给绑了,当着那打自己的警察面和自己的手下轮奸了他的妻子,最后把那警察打成了血葫芦后,将他们全家人都扔进了松花江。
  
  然后对外放出话:这是十殿阎王的警告,以后但凡再有人敢动阎王老子,起步至少得是这个待遇。嚣张跋扈至此,警察署却无人敢管。后来此事越闹越大,民愤难平,警察署只好抓了两个烟鬼冒充杀人凶手,当众行刑,草草了事。
  
  儿子惹事,都是老子在背后摆平。这更加让闫惊华暴怒。之后他不服父亲的反对和管制,想要拉帮结伙,成立自己的小帮派。他经常往萨哈连跑,因为他“仗义疏财”,短时间内就聚来五六十人,他从这些人里挑选了二十个能文能武的开了个帮会就叫“十殿阎罗”。
  
  专门敲诈中国人的商铺,收取保护费,这些人里如果有谁敢不从,那就往人家店铺里泼猪血,趁人落单套上麻袋拖到旮旯一顿乱棒,搅得人家鸡犬不宁,关门大吉。
  
  闫惊华又学着自己爹的方法管理自己的帮会,仿照佛教里对地狱的描述用十殿阎罗的名号次序排帮会头目,又额外弄了两个杀手,取名黑白双煞,专门做杀人的勾当,替他除掉对头。
  
  闫惊华平时多纵容这些手下,在街上,但凡看上哪个女子,那就会当场绑回去凌辱一番;
  
  若是在哪家店铺里看上什么东西,甭管多贵,是想拿就拿,从不给钱;
  
  若是碰上一些没眼力的敢动手反抗,轻则换来一顿拳打脚踢,重则会被扔进松花江里喂鱼。
  
  而萨哈连的警察署和外国的各方势力都被闫惊华父子打点过,自然不会去管那些小老百姓的损失。对于像闫惊华这类人来说,公平与正义的定义是由他们来决定的。
  
  闫久寿虽不满于儿子的所作所为,但看在他短期内便叱咤整个萨哈连,而且做事手段狠厉,不拖泥带水,反引以为傲,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。
  
  渐渐的,十殿阎罗就真成了全萨哈连老百姓的阎罗地狱。
  
  闫惊华在萨哈连的威慑力也就渐渐提高了,他的爪牙遍布在市区的地下钱庄、百货商场、妓院,高档饭店,甚至剧院,成了真正的地头蛇,就连军阀吴大舌头都得敬他几分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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