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七年,锻骨大成 (第1/2页)
七月流火。
演武场上,只见一身高一米九,体重至少一百八十斤的壮硕青年。
在炎炎烈日下,手持一把九尺长的铁杆大枪,练习着枪法的基本功。
拦、拿、扎!
一板一眼,一丝不苟,青年的神态无比认真,每一次刺出都做到了全神贯注,毫无保留!
青年赤裸着上身,浑身皮肤呈古铜色,如黄铜一样,在阳光下反射着暗棕色的光芒。
青年并不像其它清朝人一样留着一条金钱鼠尾辫子,而是留着一头不到五毫米长的板寸发型。
不认识的人,估计会以为这位青年是哪家寺庙里出家的和尚。
这位壮硕的青年正是余恪。
此时余恪的身上满是汗水,滴落的汗水甚至打湿了裤子。
他下身成马步桩,如立地生根,每一次刺出大枪时,马步又会自然而然的演变成弓步。
余恪浑身的力道仿佛拧成了一根绳子,这股力道庞大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,由地而起,直达枪头处。
每一次刺击,余恪都会保留三分力,但即便如此,枪头刺出时依然快得化作残影,同时发出低沉的爆鸣声。
他浑身气血翻涌不止,不停地淬炼着身上每一寸皮肉和筋骨。
每一次出枪,余恪的身上每一个毛孔,都会涌出许多夹杂着体内废污的汗水。
手中的长枪足有五十斤重,但这点重量对于余恪来说,几乎像不存在一样。
四年前抻筋大成,余恪掌握了锻骨之法时,便已经拥有了千斤之力。
霍家武馆里所有的学徒,包括那两个早早就开始锻骨的师兄,都已不是他的对手。
四年后的今天,余恪甚至能单手轻松举起院子里近半吨重的花岗岩石墩子。
即便是养脏大成的霍恩第,也不敢说百分百能胜过他。
当然,换做十年前的霍恩第,击败余恪轻轻松松。
但如今霍恩第已年近半百,气血开始走下坡路,力气比年轻时大有不如。
靠着一身神力,余恪已能在养脏大成的霍恩第手下坚持个几十回合。
说实话,余恪也弄不清楚他这一身比拟古代悍将的力气,是怎么练出来的。
他只是每日按部就班的练拳习武,淬炼身体。
上午练武,下午学医,晚上练习养气之法,每天的药膳不能少。
七年如一日。
自然而然地便拥有了这一身神力。
或许就和这一颗几乎过目不忘的大脑一样,是他的金手指吧?
七年过去。余恪也已经十七岁了。
不过光从外貌上来看,估计没谁会把他当做十七岁的少年。
倒不是余恪长得又多丑,或者多老成。
而是因为余恪实在太强壮了,堪比勇次郎那种。
光是往那一站,都能吓得小孩三天连续做噩梦。
普通的穷苦百姓站在他面前,只到他胸口位置。
余恪目光炯炯地盯着枪尖,突然长枪一收,枪口翻转,在演武场上耍起一套枪法。
霸王枪!
这套枪法的名字虽然霸气,但并不是什么深奥的枪法,跟那位乌江自刎的霸王也没有任何关系,只是一套寻常的兵器功夫罢了。
这套枪法中除了枪法的基础要领,拦、拿、扎外,还有崩、点、穿、劈、圈、挑、拨等一些基础招式,不成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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